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又到农历年底,辛苦一年的“打工人”最开心的事,莫过于拿着到手的薪水,回家过个快乐团圆年,但对于走上讨薪路的工友们来说,越挨近年底便会愈加心酸来自益阳南县,某楼盘工地建筑工人黄先生对此深有体会。
“多亏了司法所为民排忧,我和工友们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感谢您啊张所长”2023年1月9日上午,黄先生和5名工友一起,再次走进宁乡市司法局夏铎铺司法所,一见到所长张正平,便激动地握住他的手连声道谢,随后送上一早赶制的锦旗。
不久前,黄先生抱着忐忑的心情走进夏铎铺司法所,尝试为他和其余150多名工友的欠薪寻求解决方法,此前,他们已经历时月余数地奔波,找承包方和分包方多次催要无果 所长张正平和调解员廖东强接待了他们,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
经了解,2020年2月,黄先生等150余人在各班组包工头的组织下,进驻宁乡某楼盘项目工地进行水电、木工、泥工等工种施工,至2022年年底,共拖欠他们工资200余万元,总承包方称与分包方已进行结算,分包方却始终避而不见。
当天,安抚好工人们的情绪后,张正平第一时间前往工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到该项目工地农民工群体共涉及2省6地市9个班组,经调查核实共需支付农民工工资330万元(含未完工部分),通过与总承包方负责人推心置腹地沟通,对方依旧推脱已与分包方进行过结算。
对此,张正平当场表示,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总承包方有义务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否则须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通过以案释法、明法析理等方式进一步沟通,总承包方负责人终于答应与分包方进行有效沟通 1月4日,张正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总承包方负责人、分包方负责人及9个班组农民工代表在夏铎铺司法所就该案进行调解,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当场支付农民工工资116万元,另160万元将在春节前分批支付,其余未完工部分不在此次结算范围。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司法单位特别提醒广大农民工,无论是直接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还是跟随包工头施工,应当及时要求对方签订书面劳动或劳务合同,写明工资及工期等信息,并注意留存相关合同、工资结算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拖欠工资等情形的,及时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胡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