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狂欢散场后,喝多了的被告人葛某某酒后失态,当街暴打同行友人,致对方轻伤日前,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葛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2023年1月1日凌晨1时,三五好友相约在KTV聚会狂欢,以此来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觥筹交错间,聚会上的一群人都喝了不少酒,被告人葛某某更是喝得酩酊大醉直到凌晨6时,朋友们陆续散场回家,葛某某及友人小徐、小闫一同来到停车场准备回家
配图然而正当分别之际,被告人葛某某却一直往马路上冲,他因醉酒而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此时,友人小徐不放心喝多了的葛某某,立即拉住他后一把抱住谁知喝多了的葛某某却直接对小徐大打出手,将其按倒在地,甚至还挥拳朝其脸上打了好几拳。
之后,两人扭打在了一起,甚至小徐想控制住葛某某的时候,对方仍是拳脚相加路人见状后,主动上前帮忙拉架,才使这场闹剧告一段落“我想把葛某某控制住的时候,他就一拳打到我的右手臂,当时我就感觉手臂没知觉了,之后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小徐说同年1月11日,经司法鉴定,小徐本次外伤致右肱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本案起因系酒后琐事引发肢体冲突,被告人葛某某到案后承认被害人小徐所受伤势系其造成,在案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一个闭环的链条。
因此,本案可以证实被告人葛某某故意伤害小徐身体,并致其轻伤的事实”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葛某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案发后,葛某某先行支付被害人9万元医药费,后来又支付了赔偿金20余万,最终获得谅解。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葛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伤害他人是一次“双输”的选择,打赢进“监狱”,打输进“医院”。
生活中与人相处,难免会发生口角和冲突,切记保持头脑冷静,莫要一时冲动让自己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