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设区市本级统筹保障能力,根据《江西省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资金分配注重激励约束,在“补”标准收支缺口的同时,选取市本级财力占全市财力比重、人均财政支出差异系数作为负相关分配因素,权重分别为40%、15%,突出对县级财力占比高、所辖县区支出差异小的设区市的激励,对县级财力占比低、所辖县区支出差异大的设区市的约束,压实设区市促进所辖县区均衡发展责任。
文件要求各地将资金重点用于提升市域内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履行“三保”帮扶责任,加大对困难县市支持力度,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