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原创未经允许 请勿转载8月31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7月份江西省空气水质量状况
记者了解到7月 江西全省空气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9.7%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南昌市和鹰潭市并列第一,赣州市、上饶市和九江市并列第三,抚州市第六,景德镇市第七,萍乡市和吉安市并列第八,宜春市第十,新余市第十一。
水环境方面今年7月江西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5%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3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
今年1-7月,江西全省设区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赣州市、鹰潭市、抚州市、景德镇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九江市、南昌市、新余市保护“一湖清水” 《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发布会还介绍了江西省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方面的工作情况目前,江西省生态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23部,其中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的为6部,初步构建起以污染防治为统领,涵盖水、气、土等各类污染要素,务实管用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四级调研员 吕旭华: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我省生态环境立法节奏,争取年内出台《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积极申报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列入明年立法计划。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推动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纳入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内容;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衔接实施办法》,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跟踪督导;深入推进受损环境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修复效果评估。
江西将首次开展全省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此外,为了掌握江西省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现状,了解影响居民素养水平的主要因素今年,江西将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监测范围为全省11个设区市抽取的28个县(市、区),监测样本量共计6720份。
9月底完成问卷调查后,将由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对调查数据进行三级审核,11月完成数据综合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