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文安融媒”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该县新兵刘伟业拒服兵役的情况通报,全文如下:关于我县新兵刘伟业拒服兵役的情况通报刘伟业,男,汉族,文安县大留镇镇人,2002年10月出生,2023年3月从文安县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
该同志自入伍以来,多次以胸痛为由逃避训练,经部队体系医院检查,各项指标均正常后,又以自身心理抑郁伴有自杀念头为由,向部队骨干反映无法适应部队学习、训练、管理、生活,请求作退兵处理经部队、县征兵办、乡镇干部、家长多次做思想工作均无效果。
4月25日武警某部队对刘伟业作出除名处分刘伟业拒服兵役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为惩戒本人、警示他人,对刘伟业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个人和家庭优待,并按照当年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2倍标准,处以经济处罚62550元;2.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录用为辖区范围内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3.自2023年6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升学、复学等手续和参加成人教育考试;4.公安机关在其户籍系统“兵役状况”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字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5.作为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3年6月15日
微信截图来源:“文安融媒”官方微信编辑:伍越、卿珊、郎湉实习:周嘉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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